道德与法治学科“一课三磨”校本教研计划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一、学科核心目标
1.学科课程理念
(一)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会关心、积极探究是课程的核心
道德与法治教育应当引导儿童在体验自身生活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学会热爱生活、创造生活;在服务自我、他人和集体的行动中,学会关心、学习做人;在与自然以及周围环境的互动中,主动探究,发展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二)珍视童年生活的价值,尊重儿童的权利
童年是一个蕴藏这巨大发展潜力的生命阶段。童年生活具有不同于成人生活的需要和特点,它本身蕴藏着丰富的发展内涵与价值。
学校生活是童年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并享受愉快、自信、有尊严的学校生活是每个儿童的权利。
(三)道德存在于儿童的生活中,德育离不开儿童的生活
道德寓于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儿童道德与法治的形成源于他们对生活的体验、认识、感悟与行动。只有源于儿童实际生活和真实道德冲突的教育活动才能引发他们内心的而非表面的道德情感、真实的而非虚假的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良好道德与法治的培养必须在儿童的生活中进行。
(四)让教与学植根于儿童的生活
儿童的知识是通过其在生活及活动中的直接体验、思考、积累而逐步建构起来的;儿童的发展是其怀着对生活的热爱,通过参与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与外部环境积极互动而逐步实现的。课程必须植根于儿童的生活才会对儿童有意义,教学必须与儿童的生活世界相联系才能真正促进儿童的成长。
2.学科教学理念
(一)深刻理解本课程的性质、特征和基本理念
本标准中关于课程性质、特征和基本理念的部分,集中体现了本课程的指导思想和核心价值,是课程的灵魂所在。在教学中深刻地理解课程的本质,是实施课程的根本,也是保证课程质量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条件。
(二)全面把握课程目标
课程的目标是本课程的宗旨和价值导向。目标的四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在教学过程中应全面地把握目标,始终把培养道德与法治良好、乐于探究、让爱生活的儿童作为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改变追求表面的学业成果,忽视儿童的精神成长,忽视深层的态度、观念、思维方式、情绪情感发展的倾向;改变偏重道德说教、偏重形式,忽视儿童的真实体验与良好行为习惯形成的倾向;改变偏重知识灌输或技能训练,忽视儿童的好奇心与实践能力,特别是创造能力发展的倾向,确保课程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正确认识教师的角色和作用
在本课程中,教师是儿童学习的支持者、合作者、指导者。在教学中,教师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者,不是“教”教科书的人,而是努力为儿童创设适宜的活动环境与条件的支持者;与儿童共同进行活动的合作者;在参与儿童活动的过程中,引导活动向正确方向发展,带领儿童向着课程目标前进的指导者。
在本课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通过寓教育与活动之中来实现。儿童在教师的支持和引导下,通过亲历活动去达到教育目标。
(四)把了解儿童作为教学的基础
鉴于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教学必须深入地了解儿童为基础。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在了解儿童的实际生活和发展状况,掌握i每个儿童的特点和各不相同的需要,了解其所在的家庭和社区的状况等基础上进行。
(五)以活动为教与学的基本形式
通过引导儿童主动参与各类活动来进行教学,是本课程教学的一大特点。
在本课程中,儿童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活动主动的进行构建,而不是依赖教师的直接传授。教学应引导儿童通过观察、调查、讨论、参观、访问、制作、种植、饲养、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与环境互动、与同伴合作,来获得对自然与社会的亲身体验和感受,获得丰富的知识或经验,获得创造性和实践能力的发展。
二、参与人员
1.核心团队成员:张燕芳、胡育红、沈馨远
2.参与磨课人员:龚燕萍、陈雯梅、沈静怡、赵敏慧
四、磨课计划和具体安排
1.一磨:3月,青年教师展示。
磨课对象:青年教师
听课人员:同年级道德与法治教师,带教老师,教研组长,分管主任。
活动负责人:张燕芳、胡育红
活动要求:做听课的具体安排,并组织听课与评课,新闻撰写;每次活动前,在备课组群发活动预告。
2.二磨:4月,青年教师展示。
磨课对象:青年教师
听课人员:同年级道德与法治老师,带教老师,教研组长,分管主任。
活动负责人:张燕芳、胡育红
活动要求:做听课的具体安排,并组织听课与评课,新闻撰写;每次活动前,在备课组群发活动预告。
3.三磨:4月,师徒结对展示:同题异构)。
磨课对象:青年教师
听课人员:同年级道德与法治老师,带教老师,教研组长,分管主任。
活动负责人:张燕芳、胡育红
活动要求:做听课的具体安排,并组织听课与评课,新闻撰写;每次活动前,在备课组群发活动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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